
本馆社会科学借阅区及自然科学借阅区内纸质图书为外借对象。期刊阅览区内期刊、报纸、过刊合订本,只提供阅览和馆内复印,不予外借。
图书借阅制度
1.读者应按时归还图书。如有逾期现象,无法继续借阅其他书籍。
2.读者在寒、暑假前所借图书,借阅期自动延长。读者应在开学一个月内还请。
3.读者应倍加爱护馆藏文献,严禁在纸质书籍上圈划、批注或以其他形式污损书刊。发现对书刊撕页者,须购买原书,予以赔偿。
4.若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,应在还书日期前向图书馆报告,并购买原书,予以赔偿。
5.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将书携出监测仪以外者,一律视为窃书,对窃书者除按照遗失赔偿外,要在馆内通报批评,通知读者所在学院,取消借阅资格一年,(1)借阅数量和期限如下表
读者类型 | 借阅量(册) | 图书借期(天) | 备注 |
教师读者 | 10 | 60 | 教工号借阅 |
学生 | 5 | 30 | 学生证借阅 |
(2)图书馆所有外借图书均实行开架借阅。读者凭本人学生证进库选书,阅后图书统一放到归还书架上;对选借的图书,读者应自行检查是否有缺页、污损等情况,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进行加盖印记处理。
(3)读者可对所借图书续借一次。续借图书需在首次借阅该书20日后方可办理续借,续加30天。